通過債券融資支持中國保障房建設終于取得實質性進展.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通知稱,各地規范後繼續保留的投融資平臺公司申請發行企業債券,募集資金應優先用于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設。
周一刊登在國家發改委網站的通知指出,為完成"十二五"規劃(2011-2015年)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只有在滿足當地保障性住房建設融資需求後,投融資平臺公司才能發行企業債券用于其它項目的建設。
發改委表示,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從事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的,如果符合相關要求,可申請發企業債券,為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融資。
從事或承擔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其他企業,也可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額度內,發企業債券進行項目融資.發改委將優先辦理上述債券申請的核準手續,簡化審核環節并縮短核準周期。
中國為2011-2015年制定的"十二五"新規劃中,提出今年將興建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2011-2015年將建造3,600萬套。
通知還提到,各地發改委應加強對發行人募集資金使用方向的引導、監督,保障募集資金的專款專用.要督促發行人落實償債計劃及保障措施,按計劃提取償債基金,進行專戶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償債風險。
審計署周一公布,截至去年底,除54個縣級政府沒有政府性債務外,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性債務馀額共計10.7萬億元,其中,融資平臺公司的政府性債務馀額為4.97萬億元,占比46.38%.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52.25%,加上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後為7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