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國針對中國輪胎的“雙反”案,再次擾亂了國內輪胎行業的步伐。如何應對這次“雙反”,成為國內輪胎企業面對的首要問題。
從目前的反響看,這次“雙反”案影響極大,可能牽涉到國內眾多的相關企業。那么,美國這份“雙反”申請里面都包括哪些內容?指控的目標是什么?涉及哪些項目和哪些中國輪胎企業?調查程序和時間表又如何?在此一一列出。
美國對華乘用和輕卡輪胎“雙反”申請內容
1、申請人:美 國工人聯合會(United Steel, Paper and Forestry, Rubber, Manufacturing, Energy, Allied Industrial and Service Workers International Union, AFL-CIO, CLC)
2、被調查產品:乘用車和輕型卡車輪胎(Passenger Vehicle and Light Truck Tires)
3、被調查產品美國稅則號:4011.10.10, 4011.10.50, 4011.20.10.05, 4011.20.50.10
4、傾銷調查期: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5、補貼調查期:2013年全年
6、指控傾銷幅度:60.15%
7、指控補貼幅度:25.73%
8、申請人列舉的被調查產品涉案金額: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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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從中國進口額(百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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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進口額(百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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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產品占美國總進口額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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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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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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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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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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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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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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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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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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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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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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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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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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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涉案中國生產商/出口商:
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傾銷調查期)期間和2013年(補貼調查期)對美國出口了被調查產品的所有中國生產商/出口商(無論是否在申請書中被點名),均有資格應訴。
10、申請人指控的傾銷幅度及替代國
中國:60.15%(進行增值稅無法退稅部分調整)
45.25%(不進行增值稅無法退稅部分調整)
申請人主張的替代國:泰國
11、申請人指控的補貼項目
申請人在申請書中未計算補貼幅度,而僅提出了對補貼項目的指控,其中大類項目包括:
提供優惠貸款:政府政策性貸款、給予國有企業的優惠貸款、給出口型企業的打折貸款及出口貸款貼息;
出口信貸補貼:出口賣方信貸、出口買方信貸、其他來自國有銀行的出口融資;
出口信用保險補貼;
出口信用擔保;
低于充分對價提供產品:石化產品(炭黑、簾子布、合成橡膠和丁二烯橡膠)、天然橡膠、土地使用權、電、水;
直接稅收減免: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外商投資企業兩免三減半、外商投資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所得稅抵免、國內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所得稅抵免等;
間接稅收減免:進口設備免關稅、進口設備免增值稅、外商投資企業購買國產設備增值稅返還、國內企業購買國產設備增值稅返還、中部地區增值稅減免;
撥款:國家重點技改項目、名牌產品、節能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清潔技術產品資金、廣東及浙江的出口補貼、廣東省外向型經濟發展資金、給風神輪胎的政府撥款、給雙錢輪胎的政府撥款、給佳通輪胎的政府撥款、給貴州輪胎的政府撥款、給青島雙星的政府撥款、給賽輪集團的撥款。
12、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程序和時間表
根據以往經驗,預計美國商務部(DOC)將在6月23日決定是否受理立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將于6月24日舉行初裁聽證會;ITC將于7月8日初裁投票,7月18日初裁。
據報道,美國輪胎工業協會于6月24日舉行了一次初步聽證會,USW及中國輪胎制造商的代表都出席了現場。美國輪胎工業協會計劃于7月18日做出決定,判斷是否有充足的證據表明中國輪胎的進口對美國輪胎企業造成了實質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