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消息,近日,巴西發展工業外貿部照會中國駐巴使館經商處,通告根據該部于2016年4月18日在官方日報上發布的SECEX第23號決議。
決議稱,巴西對原產自中國的農機輪胎做出反傾銷初裁。涉案產品南共市稅號為40116100、40116990、40119210、40119910、40116200、40116390和40116300。
初裁結論如下:
1.初步認定存在傾銷行為及對巴國內產業造成的損害,但不建議征收臨時反傾銷稅;
2.巴西貿易保護局最終決定選取美國作為市場經濟第三國;
3.將做出這一裁決所依據的事實材料公之于眾。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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