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二十國集團峰會(G20)的重要配套會議和開場活動,昨日閉幕的二十國集團工商峰會(B20)不僅就金融促增長、貿易投資、基礎設施等六大議題召開深入討論,還向G20峰會正式遞交了《2016年B20政策建議報告》,從四大方面提出了20項主要政策建議及76條具體措施。其中關鍵一條,就是推動今年底前批準貿易便利化協定并承諾實施。
自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全球貿易增速明顯放緩,2012年至今,這一增速已經連續四年低于3%。根據《二十國集團全球貿易增長戰略》,G20將率先示范降低貿易成本,加強貿易投資政策協調,促進電子商務發展以及關注貿易與發展,而其中重要一招,就是加快落實貿易便利化協定。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發布的2015年度《貿易便利化指標》報告顯示,貿易便利化協定若在2015-2030年得到落實,全球每年GDP增長率將可提升超過0.5%,出口增長率將增長約2.7%,出口總量每年將最多增加1萬億美元。更值得一提的是,該協定中大多數可有效降低貿易成本的措施都容易實施且成本較低,其中影響最大的是涉及通關的3項舉措,即簡化貿易單證、完善通關流程、自動化通關,三項疊加預計可以節省2.8%-4.2%的交易成本。
對于我國企業而言,貿易便利化協定的生效也將使得進出口貨物更加便利。例如,協定要求成員公布進出口程序信息,出口企業就可以從互聯網快速獲取進口國海關程序要求。協定還允許貿易商在貨物抵港前向海關等口岸部門提交進口文件,并在貨物的稅率和費用最終確定前,允許貿易商在提交保證金的情況下放行貨物等,這些措施都將有助于加速貨物放行和結關。
“需要注意的是,貿易便利化協定是一個體系龐大的多邊貿易協定,涉及政策法規透明度、營商環境改善、基礎設施便利化等諸多領域。”國家發改委對外經濟研究所國際經濟合作研究室主任張建平表示。但他也直言,正是由于貿易便利化協定將帶來綜合性利好,預備接受協定的世貿組織成員國需對國內許多經濟部門進行深入調整、改革,“但由于各國國情不同,推進效果也不盡相同,這也是目前該協定落地的最大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