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6月19日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及經國務院核準的《〈亞洲-太平洋貿易協定〉第二修正案》,決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對原產于孟加拉國、印度、老撾、韓國、斯里蘭卡的進口貨物適用《〈亞洲-太平洋貿易協定〉第二修正案》協定稅率。
設計天膠及輪胎部分進口協定稅率變化如下:煙片膠(40012100)以及其他形狀天然膠(40012900)由20%降為17%。新的乘用車輪胎(40111000)及新的卡客車輪胎(40112000)由10%降為6.5%。汽車用橡膠內胎(40131000)由15%降為13.1%。航空器用橡膠內胎(40139010)由3%降為1.8%。
合成橡膠稅率變化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