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遍優(yōu)惠制原產地證明書簽證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規(guī)則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受理簽發(fā)各種優(yōu)惠和非優(yōu)惠原產地證,凡申請辦理原產地證的單位應先向本局辦理產地證注冊登記手續(xù)。
一、產地證申領企業(yè)的注冊范圍
1.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國內企業(yè);
2.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企業(yè);
3.對外承接來料加工、來圖來樣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等業(yè)務的企業(yè);
4.經營旅游商品的銷售部門;
5.參加國際經濟、文化交流及拍賣等活動需要出售展品、樣品的單位等;
二、產地證申領企業(yè)注冊時須提供的資料
1.政府主管部門授予申請單位進出口經營權的文件或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2.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其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4.簽證產品含非原產成分的需提供《產品成本明細單》(可下載)
5.優(yōu)惠/一般原產地證書注冊登記表(可下載)
6.原產地證申領員授權書(可下載)
三、簽證機構受理申請后,根據申請單位提供的資料,須對申請單位及產品進行實地調查。調查內容包括:
1.申請單位的生產規(guī)模、生產設備、生產能力、經營管理情況;
2.產品的構成及加工工序;
3.產品所用原料、零部件的原產地來源;
4.產品的進料、用料、生產、出貨記錄;
5.非原產成分的價值占產品出廠價的百分比及證明文件。
四、申請辦理注冊登記的其它事項
1. 申請單位的證書手簽人員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如有變動,應及時辦理更改手續(xù);
2. 辦理產地證注冊登記時應按規(guī)定繳納注冊費;
3. 經過產地證注冊的企業(yè),其注冊號唯一且在全國各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均可辦理相關業(yè)務。
4. 檢驗檢疫簽證機構經過審核和調查,對符合注冊登記條件的予以注冊登記,并給予注冊號和發(fā)放《產地證注冊登記證》。
5. 申請辦理產地證注冊登記的地點:
蘭州市嘉峪關東路387號 甘肅檢驗檢疫局檢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