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施法定驗箱的范圍包括:裝載食用油,各種冷凍和冷藏食品,糧谷,大豆,雜豆,果仁,油籽,干鮮果,蔬菜,蛋品,鮮奶和乳制品類,食糖,罐頭食品(包括罐裝啤酒)等。實施法定檢驗的集裝箱,其裝運條件,除應符合貿易合同和運輸契約的規定外,還需符合下列要求:
(1)箱號清晰,箱體完整。
(2)集裝箱的活動部分、膠墊、箱門開關和風雨密封狀況良好。
(3)箱內清潔,干燥,無異味,無活害蟲,無殘留有毒有害物質。
(4)冷藏集裝箱的冷藏效能良好。
(5)罐式集裝箱前次末裝過有毒有害物品。
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不符合裝運技術條件的集裝箱,裝箱部門應根據要求整理后申請復驗。復驗以一次為限.復驗仍不合格,裝箱部門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改進,并重新申請檢驗。經檢驗符合裝運技術條件的集裝箱,如不能立即裝貨時,應由申請人自行加封,妥善保管。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發給的驗箱合格證書組織貨物的裝箱作業。法定檢驗集裝箱,規定由外運公司、外輪代理公司或 港口 集裝箱公司等裝箱部門、代替委托他們辦理裝箱的部門,及時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驗,并代繳納檢驗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