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5月16日,美國政府宣布將對日本進口的豪華轎車征100%關稅。美國說。1993年7月日本曾經同意談判解決汽車市場的問題,但實際上一直拒絕與美國談判。日本產汽車在美國市場占有25%的份額,而美國產汽車在日本市場只有1.5%的份額,在汽車部件貿易上,美國對世界其他國家有51億美元的順差,而對日本卻有128億美元的逆差。根據美國《綜合貿易與競爭法》第301和304條款,美國作出上述決定。美國說它并不謀求固定的市場份額,而是要日本向全世界的汽車商開放市場,它不想迫使日本企業購買外國汽車部件,而是要日本的汽車市場在透明度和真正競爭的狀態下運轉。
日本政府于1995年5月22日向WTO提出要求磋商。日本政府指出,美國政府的決定已經給日本造成了以下影響:l.08億美元的貨物停止裝運或改運其他國家,減少了933萬美元的生產計劃。日本認為美國的決定違反了GATT第1條、第2條和第23條。、美國宣布的稅率大大高于美國關稅減讓表承諾的汽車2.5%的約束關稅率。日本指出,雙邊談判之所以沒有取得成果,是由于美國堅持要求固定的市場份額。日本指出,它的汽車市場是開放的,1995年頭4個月,其汽車進口量比1994年同期增加了42%,美國汽車的問題是其制造商沒有造出符合日本汽車市場需要的車輛。
雙方經過兩輪談判,于1995年6月28日達成諒解,1995年7月19日通知WTO。
雙方協議的基本內容如下:美國取消對日本汽車征稅的決定,日本政府采取措施保證日本商人能自由銷售外國汽車,鼓勵外國汽車制造商在日本謀求市場份額;采取措施擴大日本汽車制造商購買外國產的汽車部件的機會;在維持機動車輛安全和環境保護標準的同時,放松管制以改善外國汽車部件在日本汽車售后市場的準入;對上述措施實施情況的評價應根據客觀的標準,該標準不是給未來的交易規定具體的數字,而是衡量過去進展的標準。兩國將每年就此舉行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