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3日公告,將于9月19日第一次招標續發行2012年記賬式附息(十五期)國債。本期國債續發行部分的起息日、兌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與2012年記賬式附息(十五期)國債相同。從2012年8月23日開始計息,票面利率3.39%,按半年付息,每年8月23日、2月23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22年8月23日償還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本期續發國債計劃續發行300億元,全部進行競爭性招標,甲類成員在競爭性招標結束后,有權追加當期國債。
本期國債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以下簡稱各交易場所)續發行,其中試點商業銀行柜臺銷售部分不再另行分配額度,采用多種價格(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價格。時間安排方面,本期國債于2012年9月19日進行續發行招投標,當日停止交易一天。9月20日開始續發行,9月24日續發行結束。續發行部分從9月26日起與原發行部分合并上市交易。本期國債的發行手續費率為承銷面值的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