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從中國橡膠工業協會獲悉,美國時間2月19日,美國商務部發布立案公告,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卡車和公共汽車輪胎啟動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其中,反傾銷調查期為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反補貼調查期為2015年全年。申請人指控的傾銷幅度為19.91%~22.57%,補貼幅度高于微量補貼幅度。
美國商務部將向涉案產品生產商/出口商發布數量金額問卷,并根據收到的問卷答復選擇反傾銷強制應訴企業,通常選擇2~3家對美出口數量最多的企業作為反傾銷強制應訴企業。同時,擬根據美國海關數據選擇反補貼強制應訴企業。美國商務部擬在立案公告于《聯邦公報》上刊載后5個工作日內(預計為3月1日前)在行政保護令項下發布保密的海關數據,各利害關系方可以以此為依據在數據披露后7天內提出對強制應訴企業選擇的評論意見,反駁性評論意見應當在其后5天內提交。立案公告于《聯邦公報》上刊載后20天內選擇強制應訴企業。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計劃于3月14日或之前作出損害初裁。如果初裁是肯定性的,則美國商務部將繼續調查。除依法延期外,美國商務部計劃于4月作出反補貼調查初裁,并于7月作出反傾銷調查初裁。如果ITC初裁是否定性的,則本次調查終止。
據了解,本次被調查產品是指帶有卡車或公共汽車輪胎規格標志的新的充氣橡膠輪胎,可能有內胎或無內胎、可能是子午胎或斜交胎。對于所有在規格型號標志中有“TR、MH或HC”后綴的輪胎,只要其尺寸在《輪胎及輪輞協會年鑒》(每年更新)“卡車及公共汽車”一節所規定的尺寸內,無論其用途,均屬于涉案產品,除非有關輪胎屬于排除范圍內。
涉案輪胎產品無論是否與車輪或者輪輞安裝在一起,是否在涉案國家或者第三國被與車輪或者輪輞安裝在一起,是否與車輪、輪輞、軸類部件、螺栓或螺母等其他部件安裝在一起,都在本次調查范圍之內。與車輛安裝在一起進口的卡車和公共汽車輪胎不在本次調查范圍之內。此外,舊的充氣橡膠輪胎,包括廢舊輪胎和翻新輪胎,以及非充氣輪胎如實心橡膠輪胎排除在本次調查的范圍之外。
被調查產品的美國稅則號為:4011.20.1015和4011.20.5020;符合被調查產品范圍描述的輪胎美國稅則號也有可能是: 4011.99.4520,4011.99.4590,4011.99.8520,4011.99.8590,8708.70.4530,8708.70.6030,8708.70.60.60。
美國商務部在立案公告中表明,利害關系方可以在美國東部時間3月9日下午5:00前向美國商務部提交對被調查產品范圍的評論意見。如果評論意見中包含事實信息,則所有該類事實信息應僅限于公開的信息。相關的反駁性意見應當于美國東部時間3月21日下午5:00前提交。
如果利害關系方在上述截止日期后認為有其他事實信息與本案的調查范圍有關,則可以聯系美國商務部,并要求允許提交這些信息。所有評論意見和信息必須同時提交至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的案件記錄中。
為了確定將在反傾銷問卷中進行通報的涉案產品物理特征,以及建立準確的產品比較標準,美國商務部要求各利害關系方提供關于涉案產品的關鍵物理特征評論意見。利害關系方應當于3月9日前提交這類評論意見,相關的反駁性意見應當于3月16日前提交。
調查時間表(表中時間未經延期)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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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傾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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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補貼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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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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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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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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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立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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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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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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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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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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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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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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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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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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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終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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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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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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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終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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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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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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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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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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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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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進口中國涉案產品統計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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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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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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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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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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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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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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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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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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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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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5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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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7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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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輪胎規格后綴:
TR——確認輪胎為客車或公共汽車用;
MH——表明為拖車住房(房車)用輪胎;
HC——表明輪輞直徑為17.5英寸在低平臺拖車上使用。
來源:中橡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