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關報關單電子數據存儲期限(一般為一年)內,可直接向原簽發海關申請補發。原簽發海關將調用報關單結關庫予以打印補發。
對超出海關報關單電子數據存儲期限,且自進出口之日起未超過三年的進出口報關單,進出口單位需持外匯局簽署意見的“進出口貨物報關情況證明”到報關單原簽發海關辦理相關手續。海關將在“海關意見”欄內說明處理情況,不再補發報關單證明聯。
在海關報關單電子數據存儲期限(一般為一年)內,可直接向原簽發海關申請補發。原簽發海關將調用報關單結關庫予以打印補發。
對超出海關報關單電子數據存儲期限,且自進出口之日起未超過三年的進出口報關單,進出口單位需持外匯局簽署意見的“進出口貨物報關情況證明”到報關單原簽發海關辦理相關手續。海關將在“海關意見”欄內說明處理情況,不再補發報關單證明聯。